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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家为了“寒门能出贵子”,打了无数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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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试加XX分”,“某省调出XX招生名额为推进西部教育公平”,此类话题屡见不鲜,通常在关乎公平的议题上,数字因为最能给人以直观感受而最牵扯公众神经。哪怕顶着“政治正确”光环的美国教育平权运动,也屡次因为“数字”问题而饱受争议。


教育平权符合政治正确,但50年来争议从未停止


 “平权法案”旨在对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在教育、工作等方面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平等。上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民主党政府的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在1965年正式发起平权运动。



1965年林登•约翰逊总统和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


这项以消除实际存在的不公平为起点的“肯定性行动”,产生了巨大影响:在1965-1995年30年间,美国黑人家庭达到中产阶级水平的比例从18%上升到40%,在管理和技术领域中的就业率增加了两倍;到1997年,黑人、西班牙裔人、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人占大学生总数的比重已经只略低于其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但是,这项法案从一开始就面临一个悖论:这场旨在消灭种族隔离等历史因素带来的不平等的运动,却是基于“不公平”的手段来推进的——对少数弱势群体的照顾,实际上意味着白人的利益受损。“平权法案”事实上造成了对白人的“逆向歧视”,这种“逆向歧视”在高校招生配额制度下则更为扎眼。 


公校录取可实行平权法案,但搞比例名额不行


“平权法案”实施后,为了“落实”对少数族裔的照顾,有的大学明确采取给黑人、拉美裔申请者“加分”的制度或者使用百分比配额限度,黑人和妇女的大学录取率大大提高,但问题也接踵而至。



 1978年7月出刊的《时代》封面报道了巴克诉加州大学一案 


被称为“反平权法案第一案”的巴克诉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案很快就发生了。巴克是一名前海军陆战队军官,在申请加州大学医学院连续两次被拒后,巴克“不服”,把加州大学告上法院。因为巴克发现被录取的黑人学生成绩并不如自己,而自己没被录取的原因是:在医学院录取的每100个名额中有16个是专门留给少数族裔学生的。官司几经曲折,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这起案件让最高法院“四分五裂”——9位大法官产生了6种不同意见,最终以5:4的微弱票数差距判决支持加州大学把族裔作为附加招生因素的平权行为,但与此同时,录取定额制被认定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巴克应该被录取。


当年的讽刺漫画:“肯定性行动(平权法案)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太肯定或太积极……”


最高法院做出的“配额违宪”判决,无不是一种政治智慧。巴克案的判决看似暧昧模糊,却在较长时期平息了平权法案招生政策引起的纷争,之后联邦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决也使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遵循此案确立的原则:在招生中避免使用僵化的配额制。


但巴克案判决20多年后,在格拉茨和格鲁特状告密歇根大学校长博林格的两个案件中,历史又惊人的重现了。当时密歇根大学为实行平权法案而采取给少数族裔学生直接加20分,而新生入学总体评分中,必要的毕业考试SAT成绩,满分才占18分。两位白人女性格拉茨和格鲁特把密歇根大学校长博林格告上法庭。



平权运动头顶“政治正确”光环,声势浩大


2003年,美国最高法院再次作出了一个类似判决:密歇根大学给每个少数民族申请者加20分的本科生录取政策违宪;但同时,它又裁定法学院为了增加学生的“多样性”而照顾少数种族是合法的。这与其1978年对“巴克案”的裁定一样八面玲珑:原则上支持“平权行动”,但反对用定量的方式来固定这种“平权行动”。

这两个案子被认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设定配额或是加分等措施,被认为是“在追求所谓公平的路上走了太远”。 值得一提的是,在格鲁特诉密歇根大学校长博林格案件中,法庭预期25年之后,大学录取中平权将不再必要。



平权法案反对者打出的标语:我是因为太白了而不能得到这份工作吗?


平权法案存在于特定历史时期,美国已有8个州取消了平权法案


非常戏剧性的是,加州大学作为当初在全美率先执行平权法案的一方,后来却成为美国第一所反平权法案的公立大学。1995年,加州大学校董事会经过激烈的争议,最终投票通过两个提案,率先在公立大学的招生与招聘中取消了将种族和性别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此后,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209决议,禁止公立机构以种族、肤色、性别或宗教为理由对个人采取歧视或特别优惠政策的内容,此举实际上相当于取消了1960年代以来实行的平权法案。


美国已有8个州取消了平权法案


之后的20年,头顶政治正确光环的平权法案逐渐松动,2014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密歇根民权倡议(Michigan Civil Rights Initiative,简称MCRI)的全民公投结果合法,至此,美国已经有八个州颁布了类似的对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禁令”。


如今回过头看,美国平权法案从诞生开始就没有摆脱过违宪的阴影,在政治正确护体以及汹涌民意下也一路推进,然而有一条底线从未被突破:教育平权既不可能仅仅是由上层的制度性改革来决定,也无法通过行政手段去推进一种计划分配体系。靠指标分配不仅实现不了公平,还更容易激化矛盾而与公平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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