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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方 : 人口贩子泯灭人性,应该处死刑作为惩戒。
反方 : 死刑未必能根治问题,处罚应该罪刑相适应。
6月17日,朋友圈突然被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该话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网友展开了激烈争议,而“是否该一律判死刑”,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
人贩子为了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失去了做人最起码的良知,造成丢失孩子的家庭家破人亡,一个幼小的孩童本应度过美好的童年,却因此尝尽了世间痛苦,遭遇令人痛心。在某网站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有近8成网友表示支持死刑,他们认为如今法律对人贩子的惩戒过轻,导致贩卖儿童行为仍旧猖獗,屡禁不止。
而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分析称盲目判处死刑或致被拐儿童陷险境。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把人贩一律判死刑,很可能导致人贩为了脱罪灭口,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犯罪的情节有轻重,惩罚也有轻重,罪刑相适应,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则,不应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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